各單位:
為進一步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5〕36號)等文件精神,總結經驗,表彰先進,樹立典型,弘揚創新創業精神,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,激發學生創新創業熱情,推動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發展,從2019年起設立華東師范大學創新創業工作先進評選(評選辦法及申報表詳見附件2、3、4)。 評選獎項及流程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獎項包括創新創業優秀指導教師、創新創業先進個人(集體)及創新創業優秀學生。
二、按照申報類別填寫申報表,并提交由所在單位填寫推薦意見,并加蓋單位公章。
三、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對推薦候選人進行單位初評,確定推薦名單,填寫相應類別的推薦表,并加蓋公章。原則上各單位推薦的每一大類內先進不超過3項、每一小類內不超過2項,同一團隊(個人)及項目原則上只能選擇參評1項,特殊情況最多也只能參評2項,同類獎項上一級落選可參選下一級獎項評選,不同類別不能跨類評選。
四、申報、推薦材料各單位匯總后提交,請于2020年12月30日中午12:00前發至創新創業學院公共郵箱:scxy@ecnu.edu.cn。材料包括《2020年度華東師范大學創新創業工作先進評選匯總表》(詳見附件1)、加蓋公章的申請(推薦)表掃描版及佐證材料電子版。
五、創新創業學院將對推薦材料進行校級初評,評審通過的項目或個人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,最終確定獲獎名單。
六、擬表彰集體(項目)和人員名單進行公示,創新創業學院將在2021年1月8日創新創業總結表彰大會上進行表彰。表彰大會地點另行通知。
七、聯系人:劉老師
聯系電話:62233567
附件1:2020年度華東師范大學創新創業工作先進評選匯總表.xlsx
創新創業學院
2020年12月24日